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全世界都在提醒妳,曾經發生過的人、事、物。

即便妳不停地想辦法充實自己,讓自己忙得不可開交

卻還是會在準備開始專注的一剎那,不小心漂移到它們身上

想起曾說過的話、曾做過的決定、曾有過的感覺。

 

妳曾自信滿滿地以為理性能戰勝情感,

殊不知在最後的此時此刻,徹徹底底地戰敗。

因為妳明白,即便妳不再喜歡那個他,妳卻怎麼也忘不了他曾帶給妳的感受。

如果妳繼續留戀他,那妳所留戀的是他給妳的感覺,而不是這個人全部。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如此... 是不是自找罪受呢?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不明白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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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PUNKWEi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1) 人氣()